跨儿友善心理工作者网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网络的名称是:跨儿友善心理工作者网络
第二条 本网络是由心理学及相关学科工作者自愿结成的服务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网络组织。
第三条 本网络的宗旨:建立一个线上心理工作者名单,该名单中的成员均为对跨儿友善的心理工作者,跨儿心理小组将通过向跨儿群体公布此名单,来建立工作者群体和跨儿群体之间的连接,从而让双方都得到更好的工作匹配。
第四条 本网络接受跨儿心理小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网络的工作范围:
(一)建立跨儿友善心理工作者网络并对其进行推广和维护,对跨儿友善心理工作者技术职务资格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不负责审核),对工作者进入本网络进行内部试题考核,进入网络后根据跨儿反馈对其退出网络进行监督。
(二)举办线上/线下跨儿心理工作培训,提升成员的跨儿友善心理服务专业素质;开展线上/线下跨儿心理工作交流活动或会议。
(三)普及跨儿心理服务领域的科学技术知识、工作经验,推广国内外的科学心理服务技术,发现并推荐跨儿友善心理工作者。
(四)总结归纳跨儿心理工作者反映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 成员
第六条 本网络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心理学或相关学科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心理服务工作者,具备相关行业的技术职务资格证,具备心理服务工作经验。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网络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本网络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网络的意愿;
(三)有志于为跨儿友善心理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八条 成员加入本网络的程序是:
(一)完成初阶及进阶跨儿友善心理工作线上培训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
(二)向本网络提交申请资料,包括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简介、擅长的技术方向、擅长处理的问题或者服务的群体、个人网页或联系方式;
(三)跨儿心理志愿者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
(四)跨儿心理志愿者将申请者的信息录入网络名单中。
第九条 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本网络的活动;
(二)优先获得本网络服务的相关通知;
(三)对本网络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
(四)入组自愿、退组自由;
第十条 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跨儿群体进行肯定性的心理服务,不得进行扭转治疗等其它违反伦理或不利于跨儿群体福祉的心理服务;
(二)反馈在伦理范围内可以反馈的跨儿心理服务工作心得;
第十一条 监督机制:
跨儿来访者或者本网络中的工作者可以通过微信kuaerxinli-01、邮箱kuaerxinli@protonmail.com、公众号“跨儿心理”等途径进行投诉或者工作反馈。
工作者若受到跨儿来访者的投诉,我们会反馈给该工作者,并让工作者针对该投诉进行反馈或者申诉,若申诉通过跨儿心理小组的认可,则撤销该投诉,否则保留投诉。工作者在连续两次受到同一位跨儿投诉或者受到两位跨儿的投诉且无法成功申诉时,将会被除名,并被标记为非跨儿友善心理工作者。
第十二条 若成员对跨儿进行扭转治疗,或其它伤害跨儿利益的违反职业伦理的心理服务,全部责任由该心理工作者承担。若跨儿对成员造成伤害,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该跨儿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成员退出网络,应通过微信/邮件通知本网络。成员如果在一年内不反馈工作或不参加本网络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网络。
第十四条 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跨儿心理小组友善网络组全体成员表决通过,将其从本网络中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跨儿心理小组所有。